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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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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教办体〔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有关要求,2005年我省学校较好地完成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全省上报测试数据并被确认和采用的有1835所(其中高校53所),占应上报学校数的16.77%,上报率排在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之后列全国第三,省区第一,受到了教育部体卫艺司的表彰。但全省各市的工作进展不平衡,宁波、舟山上报率已达60-70%,而个别市尚未达到5%,高校除了两所由于特殊情况要求推迟施行,尚有21所本、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未完成测试上报任务。部分学校因数据不符合要求(主要问题是:身份证号和学校代码填写不规范;必测项目缺项,上报项目没达到五项;一校多校区只能报其中一个校区,数据不全;仪器厂家软件与上报工具无正式接口导致的数据不能上报等)未被采用。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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