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衢政发〔2006〕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6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006年度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激励先进,开拓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工作,紧扣“两大目标”,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经研究,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参加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推进工业化工作考核;市高新园区参加农业和农村经济、推进工业化工作考核;市西区管委会参加建设、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分工,共设置下列六项考核: (一)建设工作;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三)社会事业工作; (四)流通和食品安全工作; (五)旅游经济工作; (六)推进工业化工作。 上述六项考核的考核指标、目标和评分标准附后。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建立政府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市考核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任副主任,统一负责考核的组织、检查、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 四、考核程序 (一)确定目标。根据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以及省里下达的各项指标,研究确定考核目标,下达各被考核单位。需要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考核目标的,必须以本文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准。 (二)检查考评。 1、自查总结。次年1月15日前,各被考核单位对各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自评打分,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2、部门初评。市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各被考核单位各项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评,提出评分意见,次年1月15日前提交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处室。职能部门初评意见原则上不得更改。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并由分管副秘书长复核签字后,送交市考核办。 3、汇总分析。市考核办对各被考核单位自查情况和部门初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统一考核数据认定口径及需提供的相关依据。 4、实地核查。次年1月中下旬,市考核办从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核查组,统一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组主要采取听汇报、组织抽查和有关部门核对等形式,对各项考核工作进行综合考评,提出核查评分意见。每项考核必须拉开得分档次,并严格根据得分高低排名。 6、提出考核建议。市考核办对各核查组的核查意见进行汇总,研究提出各项考核结果建议,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核。 7、考核结果审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实绩,各项考核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考核对象为6个单位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考核对象超过6个单位的,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若干名。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发文通报,并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考核奖金由市财政统一列支。各项考核一等奖的奖金为1万元,一、二、三等奖的奖金比例为1:0.8:0.6。 六、考核期限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七、其它 本办法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目标及评分标准考核 项目 考 核 指 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 评 分 标 准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村镇 规划 1、完成区划调整后新设乡镇的总体规划编制(个) 2 2 2 2 2 2 6 以批复文件和文本为准。每减少1个按比例扣分,基本分扣完为止。 2、启动县(市)域总体规划编制 着手规划编制工作 6 已委托编制单位得基本分,未委托的不得分。 3、编制调整村庄规划(个) 20 20 20 20 20 20 6 每减少1个扣0.5分,每增加1个加0.5分,加扣分不超过6分。 4、加大对村镇规划编制的资金扶持力度(万元)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4 每减少10万元扣1分,每增加10万元加0.5分,加扣分不超过4分。 5、把村镇规划列入县(市、区)对乡镇政府的年度责任制考核 建立有关责任制考核的台帐 3 列入乡镇政府年度责任制考核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 1、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 开工 建设 建成 完成土建工程 开工 建设 5 完成计划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扣2分。 2、新建乡镇垃圾中转站(座) 4 2 4 4 4 4 5 每减少1个扣2分,每增加1个加1分,加扣分不超过5分。 3、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率(%) 60 60 60 60 60 60 4 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加扣分不超过4分 4、建筑企业资质三级升二级(家) 3 3 3 3 3 3 2 每减少1家扣1分,每增加1家加1分,加扣分不超过2分。 5、建筑业总产值、市外产值增幅(%) 15 15 15 15 15 15 2 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加扣分不超过2分。 6、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节能指标(%) 50 50 50 50 50 50 3 未达要求的不得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加分不超过3分。 7、工程建设施工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死亡人数控制在每亿元建筑业产值0.13人以内 4 每减少1人加2分,每增加1人扣2分,加扣分不超过4分。 交通 环保 1、高速公路建设 龙游:确保杭新景高速公路龙游支线龙游段建成通车;龙丽高速公路改建段基本建成,新建段工程形象进度65%;江山、柯城、常山、开化、衢江:按时全面完成黄衢南高速公路征迁工作,负责协调建设过程中地方上出现的有关矛盾纠纷,确保无障碍施工。 8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形象进度每超5%加1分,加分不超过8分。 2、康庄工程 政府配套资金不少于300万元(柯城、常山除外);出台适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6 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配套投入每超过50万元加1分,加分不超过6分。 3、城乡公交一体化 制定各自辖区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到2006年底前,各县(市)城区到中心镇和已通三级以上公路的中心村全部开通城乡公交车。 6 按时完成得基本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按照2006年度环保市县长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20 具体根据责任书内容再细化 依法 行政 按照衢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考核 10 完成得基本分 市西区管委会、开发区考核指标 考 核 目 标 基本分 (100) 评分标准 市西区管委会 市开发区 1 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 25 20 30 每减少1万平方米扣5分,每增加1万平方米加2分,加扣分不超过30分。 2 新增道路面积(万平方米) 11 10 20 每减少1万平方米扣4分,每增加1万平方米加2分,加扣分不超过20分。 3 新建垃圾中转站(座) 1 1 10 未完成不得分。 4 新建公厕(座) 2 2 10 每减少1座扣5分,每增加1座加2分,加扣分不超过10分。 5 新建商品住宅建筑节能指标(%) 50 50 10 未达要求的不得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不超过10分。 6 工程建设施工死亡人数控制指标 死亡人数控制在每亿元建筑业产值0.13人以内 20 每减少1人加5分,每增加1人扣5分,加扣分不超过20分。 说明:1、村镇规划考核项目以市规划局提供的资料为准;城市建设考核项目以市建设局提供的资料为准;交通工作考核项目以市交通局提供资料为准;环保工作考核项目以市环保局提供资料为准;依法行政考核项目以市法制办提供资料为准。 2、市西区管委会、开发区不参加奖级排名,对管委会领导的奖励,按得分相对应的县(市、区)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