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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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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焦政办〔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建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77号)以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基本建设规模逐年扩大,建设项目技术含量和施工难度不断增大,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日趋繁重。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搞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行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职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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