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狗牯脑茶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遂府发〔2006〕1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2
【实施日期】 2006-05-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狗牯脑茶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遂府发〔2006〕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五指峰、云岭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  现将《狗牯脑茶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狗牯脑茶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狗牯脑茶,规范狗牯脑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保证狗牯脑茶的质量和特色,促进狗牯脑茶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一)生产、加工、销售狗牯脑茶的单位和个人;
  (二)以狗牯脑茶为原料生产、加工、销售其系列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三)狗牯脑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狗牯脑茶,是指在江西省遂川县现辖行政区域内,采自当地茶树品种或选用适宜的良种进行繁育、栽培的茶树幼嫩芽叶,经独特的传统工艺加工而成,并符合《原产地域产品  狗牯脑茶》(GB19691-2005)国家标准要求的茶叶。
  第四条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