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切实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3项基本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通过建立国家、集体、个人3者共同负担的筹资机制和住房融资的优惠政策渠道,保证职工住房消费的资金积累,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的一项制度。我市自1995年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全市已有10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2亿元,提取、使用2.5亿元,发放购房贷款1.2亿元。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十多年来,在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实现住房保障模式从“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历史性转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尚未达到《条例》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