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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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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6]20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3
【实施日期】 2006-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201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部关于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建城函(2006)97号),鸳鸯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6-2020)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具体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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