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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信息委规〔2006〕12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3
【实施日期】 2006-05-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信息委规〔2006〕123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0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07年度支出预算的信息化项目范围包括:(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含新建、升级改造);(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不包括以往年度市财政局已经安排预算、需在2007年度继续实施的未完成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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