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息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信息委规〔2006〕123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级预算单位: 根据《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上海市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07年度市本级信息化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和专项评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2007年度支出预算的信息化项目范围包括:(1)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含新建、升级改造);(2)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不包括以往年度市财政局已经安排预算、需在2007年度继续实施的未完成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