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基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办发[2006]1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4
【实施日期】 2006-05-14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推进基层志编修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6]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志书编修工作,确保圆满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根据《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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