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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执法年第二次环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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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淄政字〔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4
【实施日期】 2006-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执法年第二次环保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淄政字〔2006〕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2006年4月22日,市政府组织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了第二次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分为7个检查组,重点对我市辖区内的58家水污染企业、15家大气污染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及部分河流断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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