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06]2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4
【实施日期】 2006-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变更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6]2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石家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石家庄市经济团体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市编(2005)10号)明确的“市政府授权石家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石家庄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为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将原属市直有关部门的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职责划入石家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石家庄市经济团体联合会)”的要求,为理顺市工经联(市经团联)与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关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民政局负责办理现有71家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名单附后)的业务主管单位变更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不再作为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全市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统一变更为石家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石家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