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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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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4
【实施日期】
2006-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宜府发〔200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4月17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四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督促行政首长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更好地营造宜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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