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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宜府发〔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4
【实施日期】 2006-05-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宜府发〔200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4月17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四日
 
 
宜宾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督促行政首长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更好地营造宜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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