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2006年招收“专升本”新生的批复 沪教委学〔2006〕51号 上海交通大学等18所本科院校: 你们《关于2006年招收“专升本”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委同意2006年秋季继续在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水产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和上海杉达学院18所本科院校进行专升本招生改革试点。报考对象、报考资格、电子预注册、招考工作日程和其它相关规定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