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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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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财行[2006]37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
杭财行[2006]373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和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是保障财政改革各项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
  近几年来,少数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不力、内控制度不健全和预算执行不严等,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擅自违规采购、违规开设银行帐户、设置帐外帐、“小金库”等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少数基层单位内控制度薄弱,存在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隐患。因此,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是推进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需要。
  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做到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便于操作并不断完善。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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