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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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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舟政办函[2006]5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的通知
舟政办函[2006]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 市农林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保障我市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特制定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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