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林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的通知 舟政办函[2006]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农林局关于《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舟山市200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保障我市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特制定本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