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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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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兴政办文[2006]28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兴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国办发 [2006]16 号)和财政部《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 2006 年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综合直补(新增补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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