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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自动雨量站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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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盐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自动雨量站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突出的作用。 当前气象服务、防灾减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气象预报精细化程度不高,实现对这些灾害性天气的精确预报,需要在空间和时间上有更为稠密的探测信息。而我市现有的气象监测站点布局过疏,自动化程度低,监测资料满足不了预报业务和服务的需求,建设乡镇自动雨量站,以增强灾害性天气探测的时空密度和自动化程度,就是提高预测预报精确度的重要举措。加强乡镇雨量站建设是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如期顺利完成,特作如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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