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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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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06〕5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的通知
 
 
广陵区、维扬区、邗江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单位: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第一年。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适应数字化城管的要求,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现将2006年市区环卫设施建设和设备添置任务下达如下:
  一、建设任务
  (一)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的建设任务
  1、设施建设:
  市区新建公厕10座,改造旱厕10座,新建垃圾中转站4座,新设置垃圾桶1000只,新添、更新果壳箱600只(套)。
  2、设备添置:
  市区环卫添置道路清扫车1辆,垃圾运输车9辆,吸粪车3辆。
  (二)市建设局(综治办)、房管局的建设任务
  1、市建设局(综治办)在城市建设和综合整治时,要按规定要求同步建设环卫设施;
  2、市房管局要督促房地产开发单位,在建设时按规定要求配套建设环卫设施。
  (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鼓励办法
  市政府从2002年开始对各区环卫设施建设实行“以奖代拨”的鼓励政策,为调动各区建设环卫设施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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