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的意见 自府办发〔2006〕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年第25号令)、《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川府函(1994)601号文批准发布)的有关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 提高认识,加强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领导 酒类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酒类流通管理,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