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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贵州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道府办发〔2006〕37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遵府办发(2004)165号),切实做好我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遵府办发(2004)165号文件规定,全县各企业职工、个体工商业雇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各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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