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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委转发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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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信息委产〔2006〕124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信息委转发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沪信息委产〔2006〕124号)
 
 
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将于5月20日开始申报,现将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信基办(2006)00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做好上海地区的申报工作,市信息化委员会将于5月20日至6月15日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组织项目答辩、推荐工作。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伟华王雷
  联系电话:61122607、6112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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