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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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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科发计〔2006〕10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部署,为引导和支持我省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发活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更为有效地发挥科技的引领与支撑作用,推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现就2007年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计划类别和条件
  (一)申报计划类别
  1.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和一般科研项目。围绕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以推进加强自主创新、掌握知识产权和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为目标,以市场应用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技术需求为导向,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科技攻关活动,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产品,增强我省核心竞争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技术提升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按不同技术管理领域,可分为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五类。
  2.省属科研院所自主创新工程攻关项目。仅限纳入省科技厅科学事业费预算管理的省属科研院所申报。省属科研院所自主创新工程攻关项目包括公益技术攻关项目、应用技术攻关项目和科技创新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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