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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委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决定在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举办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6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已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教委等委办转发)精神,就做好此次节能宣传周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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