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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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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科发高〔2006〕10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2006年是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管理工作有较大调整的一年,按照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2006年度创新基金工作的要求,现将我省2006年度创新基(资)金工作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2006年我省创新基金工作按照国家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的“抓住机遇,夯实基础,立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大会和全省自主创新大会精神为契机,以强化创新基金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宗旨,以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主体,开展我省创新基金工作。
  二、主要目标
  2006年全省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数超过260项,力争立项数超过130项,立项率超过50%,立项资助项目数和资助经费均保持全国前五名;国家创新基金项目按计划验收数达到142项,其中2002年以前立项的项目要全部验收;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三版上市在我省试点。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2006年全省创新基金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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