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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交通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宣传发动阶段的工作任务已经顺利完成,即将转入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阶段。为推动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开展,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订了《杭州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


杭州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我市交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就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自查与纠正相结合。区、县(市)交通局和各直属单位既要抓好本单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工作,又要做好对查出问题的整改纠正工作,同时也要认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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