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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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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第7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5
【实施日期】
2006-05-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76号)
现发布《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OO六年五月十五日
绍兴市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根据《
城市绿化条例
》、《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和《
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绍兴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本办法所称名木,是指特别稀有的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及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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