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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管理、规范教材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管理、规范教材使用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各高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编写管理、规范教材使用的通知》(教社科厅(200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委德育处联系(联系人:叶天放;联系电话:2311953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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