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1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5)41号)的精神,现将2006年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额度
  2006年,在上海普通本科高校的范围内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