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06]21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根据丹东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丹东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的通知》(丹财办[2006]123号)精神,2006年对种粮农民在原粮食直接补贴的基础上,考虑成品油价格调整增支和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等因素实行综合直补。实施意见如下: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