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东港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根据丹东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丹东市2006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实施意见>的通知》(丹财办[2006]123号)精神,2006年对种粮农民在原粮食直接补贴的基础上,考虑成品油价格调整增支和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预计增支等因素实行综合直补。实施意见如下:<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