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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属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6)10号)转发给你们。
  希望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与借鉴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先进经验,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宗旨,以实验教学改革为中心,以实验资源开放与共享为基础,以高素质的实验教学队伍和实验条件为保障,努力创新实验教学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在实验教学改革的实践中积极创建上海市市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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