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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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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牡政办发〔2006〕17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牡政办发〔2006〕17号)


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

  为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确保我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以下简称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黑财建(2006)3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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