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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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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陵府办〔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陵府办〔2006〕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六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号)精神,探索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让农民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减轻农民治病的经济负担,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贫返贫问题,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
  二、工作目标
  2006年全县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达90%以上,参合人数不少于24万人。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研究和探索适合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筹资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分成立机构、宣传发动与筹资、建章立制、启动运行、评估总结等阶段。
  (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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