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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细化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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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06〕48号
【发布日期】 2006-05-16
【实施日期】 2006-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细化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的指导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现提出细化全市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的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细化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的重要意义
  通过细化企业职工职业资格等级,可以使企业技能劳动者每年都有明确的努力方向和目标,从而充分调动劳动者提高自身技能水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可以帮助企业更准确地掌握本企业劳动者的真实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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