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在流通领域各行业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自治区商业(集团)公司、物产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宁夏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西北宁夏分公司,自治区重点联系流通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区流通领域各行业诚信建设,加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提高公民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文明程度,根据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宁文明办[2006]8号)精神,现将我区流通领域各行业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行业新风作为“共铸诚信”活动的主要内容 《公民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