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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先进单位和优秀公文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06〕114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先进单位和优秀公文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5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公文处理工作,公文质量稳步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开展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文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101号)精神,经严格考核,万州区人民政府等30个单位被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先进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在西彭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的请示》(九龙坡府文(2005)40号)等30件公文被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公文质量考核优秀公文。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公文报送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全市政府系统其他单位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公文报送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努力把政府系统公文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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