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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行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价消〔2006〕6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行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县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城市公共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行联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城市公共客运价格的影响
  国务院决定进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配套改革是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国民经济持续高效发展的重大举措,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在目前,城市公共交通主要燃料依靠成品油的情况下,各地必须按照以公共汽车为主体,出租汽车为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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