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机构、各专业质控中心、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6)1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市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我局将另行发文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卫医发[2006]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卫生部部属部管医院,国际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医院: 2005年在全国开展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对于促进医院端正办院方向,牢记服务宗旨,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完善措施,继续推进。为此,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2006年要在全国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针对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院长责任、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评价监督,探索建立医院规范管理和医院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通过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使群众亲身感受到加强医院管理带来的实际效果。 二、活动范围 2006年医院管理年活动范围为全国各级各类医院,重点是公立医院。 三、工作目标和重点要求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重点要求: 1、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做到依法执业,行为规范。 2、建立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依法查处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