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教计〔2006〕2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各民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教育工作,市教委制订了《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考。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
 
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2006年北京民办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增强民办学校发展能力,提高民办教育质量,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主要工作思路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我市民办教育法制化建设;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推动我市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科学发展;加强信息、评估工作,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诚信度;加强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提高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水平。
  一、配合市人大认真做好《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