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要求,结合制定实施“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第一轮实事相衔接,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推进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新五件实事。经过调研论证,省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农村新五件实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促进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各地特别是县级政府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农村新五件实事的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建设资金,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顺利推进。 对农村新五件实事的进展情况,各级政府每年要向上级政府作出专题报告。省政府每年将组织检查考核,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003年,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列入全省“农村五件实事”之一,作为本届政府任期目标加以推进。至2005年底,全省共建成农村公路4.1万公里,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的132%,行政村灰黑化等级公路通达率达到93%,受惠群众达到4000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一五”时期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城乡统一规划为先导,以城乡产业统一布局为基础,以城乡基础设施统一建设为重点,促进城市先进生产力向农村流动,促进城市社会服务向农村覆盖,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农村公路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保障。全面实施完成农村道路通达工程,是“十一五”期间全省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总体目标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新形势,省交通厅会同省有关部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以及全省统筹城乡发展的统一部署,立足将农村公路延伸至规划的集中居住点(规划村),初步编制了“十一五”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总体目标是: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其中县通乡公路4500公里,乡通乡公路4300公里,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31500公里,同时改造县至乡及乡际公路大中桥梁2000座,力争改造乡通行政村公路大中桥梁3000座,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同步完成规划集中居住点的道路建设,实现真正的“村村通”。 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是:着力加快县通乡、乡通乡农村公路建设,完成一轮规划中剩余通村公路项目,实现村村通灰黑路;在此基础上,认真实施200个环境整治试点村的农村公路建设,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力度。具体任务是:全年完成投资40亿元(其中省补资金21亿元),建设农村公路3000多个项目10000公里,其中,按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县通乡(镇)公路1500公里,按照三级或三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际公路1500公里,按照四级或四级以上标准新建改建乡(镇)至行政村公路7000公里,新改建桥梁1000座。涉及全省11个市的60多个县1500个乡2600个村。 二、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十一五”建设规划。按照全面实现小康的要求,随着镇村建设规划的完成,坚持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结合中心村镇调整和农村“三集中”的推进,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山水林田治理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要素,完善“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使之更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二)坚持统筹安排、稳步推进。首先用2年时间(2006-2007年),重点建设县乡、乡际公路,完成一轮规划中剩余的通行政村公路,全面完成本届政府任期内农村公路建设目标;再用3年时间,重点推进至规划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及部分“断头路”建设。同时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至“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效益。 (三)认真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十一五”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桥梁改建项目的资金补助。同时,按照省政府要求,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继续用好高速公路加价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并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 (四)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加快对我省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模式的研究,建立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管理与养护体制,尽快出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农村公路管养正常化、规范化。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力度。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交通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分解责任,分级负责,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水利、农林、审计、地税等部门的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坚持科学发展,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坚持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指导下,统筹安排,有序建设。首先确保一轮规划中项目实施到位,同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布局和规划要求,统筹安排好今年试点的集中居住点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坚决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水平,并把重点转入县通乡(镇)公路和乡际公路以及桥梁的新改建上来,转移到解决农村公路的“断头路”上来,以最大程度地完善农村路网,改善农民交通条件,实现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在建设标准把握上,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修实用、安全和资源节约之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交通发展状况、地质地形特点,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科学选用技术指标。在注意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行车安全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注重环保和资源的有效利用,最大程度地节约土地,实现农村公路建设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三)坚持政府投入,切实加强建设资金的筹集。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关键是落实好筹资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从2006年开始适当调整农村公路建设省补助标准:苏中、苏北乡际公路由每公里补助15-25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农村公路桥梁补助标准从600元/平方米提高至800元/平方米。按新的补助政策,预计2006年省补资金21亿元。除省补资金外,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增加财政投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把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公路建设不得向农民筹资,防止加重农民负担。 (四)坚持质量第一,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继续把建设质量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的首要任务,改进和研究加强质量管理的新办法,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使农村公路建设各项程序和规定制度化、规范化。省对各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将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抽查检测。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既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建设标准,又要规范标准审核程序,确保农村公路质量不出问题,努力把农村公路建设这件实事办得更好、办得更实。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廉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网络。坚持关口前移,把事前与事中监督结合起来,把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质监等监督主体的职能,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优秀,确保资金安全,确保干部廉洁,确保不损害群众利益,真正把农村公路建成人民满意的“阳光工程”。 (六)坚持建养并重,建立完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总结各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经验教训,加快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与养护运行机制的研究,尽快出台江苏省农村公路管养办法,实施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机构精干、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体制,落实稳定可靠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进而保障农村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实现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附件2: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教育工程,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推进教育公平的战略举措,是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教育富民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质,是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强农民创业能力的必然要求。农村教育培训工程主要包括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两方面内容。 一、 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一)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5亿元。 (二)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工程。2006年,继续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 (三)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完成“六有工程”的基础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添置理化生实验设备、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图书资料,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2亿元。 (四)县(市)职教中心建设工程。2006年,扶持苏北、苏中34个经济薄弱县(市)职教中心建设,使其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6800万元。 (五)职教助学培训工程。2006年,资助经济薄弱地区5万名(其中在校生2万名,2006年新生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努力实现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帮助一个家庭脱贫。2006年省财政安排职教助学金1亿元。 (六)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06年,建设15个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30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紧缺技能型人才。2006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2亿元。 二、农民培训 “十一五”期间,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继续实施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要求,充分利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农民培训,力争达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前普遍接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农业从业人员基本轮训一遍,使全省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转移就业能力明显提升。 (一)劳动力转移培训。围绕农村新增劳动力和有转移意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初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升学人员、贫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每年培训30万人,五年共计150万人。2006年省财政安排补助经费6000万元。 (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重点面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偏低,对新技术接受能力一般的广大农业从业人员,每年培训200万人,五年共计培训1000万人。2006年省财政安排补助经费2000万元。 (三)创业培训。以种养殖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及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有一定生产规模、科技意识较强、能起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民,每年培训10万人,五年共计培训50万人。2006年省财政安排补助经费2000万元。 具体实施方案附后: (一)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二)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一)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我省农村教育发展,根据教育培训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农村教育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我省农村教育实际出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确立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城乡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大力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致富农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改善农村教育办学条件、优化农村教育结构、保障农民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活费;加快农村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和县职教中心建设;继续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二、目标任务 1.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2.继续实行“两免一补”工程。2006年继续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完成“六有工程”的基础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中小学添置理化生实验设备、体育、艺术教育器材、图书资料等,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鼓励应届师范毕业生和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 4.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2006年扶持苏北、苏中34个经济薄弱县职教中心建设,使其能起骨干示范作用,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 5.职教助学培训工程。2006年资助经济薄弱地区5万名(其中在校生2万名,2006年新招收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努力实现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帮助一个家庭脱贫。 6.职教实训基地建设工程。2006年建设15个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30个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紧缺技能型人才。 三、主要工作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印发各地执行。各市、县教育和财政部门认真测算当地享受免收学杂费的学生数和所需经费。省、市、县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免收学杂费所需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2.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做好“两免一补”对象的遴选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免尽免、应补尽补,优先资助孤儿、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农村低保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制度,2006年秋季新学期实行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免一补”(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交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住宿生给予生活补助)。为苏北、苏中和茅山老区8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做好免费课本的采购、分配和发放工作。建立新学年资助学生档案。 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全面完成“六有”工程建设扫尾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制定农村中小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卫艺教学器材的配备标准。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初中理化生实验设备等仪器设备的实际配备情况。制定农村初中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组织仪器设备和图书的招标采购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安装和图书的配送工作。对各地初中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4.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建设县职业教育中心。根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制定全省34个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经济薄弱县制定县职教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申报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省遴选确定2006年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并下达项目预算。各项目学校按批复预算和项目规划组织实施。 5.职业教育助学金。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根据2006年初三学生人数测算下达省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人数控制指标。印制并发放江苏省职业教育助学证。做好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对象遴选等工作。资助对象凭国家和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领取职教助学证,到职业学校报到时凭职教助学证免交学费。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凭各职业学校回收的职教助学证拨付经费。 6.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和内容。各职业院校申报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省教育厅、财政厅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专家遴选资助项目,优先资助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优先资助数控技术应用、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建筑技术、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化工、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等专业的实训基地。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下达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各项目学校按规划和批复的项目预算组织项目实施,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实训设备。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投入经费。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免收学杂费后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由财政全额安排,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县给予适当补助。各市、县财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将本级应承担的“两免一补”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部门预算。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2亿元,为苏北五市、苏中地区省财政转移支付县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80万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的投入,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3.2亿元,支持苏北地区、苏中经济薄弱县和黄茅老区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大对经济薄弱县职教中心建设的投入,省财政安排经济薄弱县职教中心建设专项补助经费6800万元。加大职业教育扶贫助学力度,今年省财政安排职教助学金1亿元。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经费2亿元,重点支持省遴选确定的实训基地建设。 2.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近几年,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厅先后制定了《江苏省职业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暂行管理办法》等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不断规范经费的使用管理。近期还将陆续制订下发《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济薄弱地区县职教中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省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申请、建设、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专款专用。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与论证,切实做好专项补助项目的遴选工作,努力做到成熟一个扶持一个,扶持一个建成一个。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以调动项目实施单位的积极性,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3.强化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建立公示制度,在遴选职业教育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资助对象时,坚持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广大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各项资助经费发放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之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加强对资助工作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助对象遴选、经费投入、学生资助情况等。加强工程和设备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工程和配备仪器设备的质量。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督查和审计。 4.加强政策宣传。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编印免收学杂费、“两免一补”、职业教育助学金等政策问答,发放到每一所农村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下发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宣传有关资助政策。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免收学杂费等政策的宣传报道,使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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