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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旅游委关于组织上海电视大学市旅游委教学点开放教育大专学历班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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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旅〔2006〕69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旅游委关于组织上海电视大学市旅游委教学点开放教育大专学历班的通知
沪旅〔2006〕69号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科教兴市”主战略,进一步实施奥运、世博旅游人才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本市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我委与上海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公共事业管理(会展策划与实务方向)”、“信息管理”、“物业管理”、“英语”等专业的开放教育大专学历班。
请各区县及时将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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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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