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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部省属部门和单位服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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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办发〔2006〕56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部省属部门和单位服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意见


各部省属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部省属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部省属部门)的职能和资源优势,更好地服务招商引资工作,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共同促进南通经济的全面腾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度市级机关引荐外来投资服务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的意见》(通委发(2006)2号)精神,现就2006年度各部省属部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考核奖励意见:
  一、根据各部省属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参与招商引资的关联度和与经济工作的紧密度,确定20家单位(名单附后)参与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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