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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要求,加强我市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整合有关部门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格局,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全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订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监管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全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预防和打击危害天然气管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我市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营。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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