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5-17
【实施日期】 2006-05-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意见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