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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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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台府办〔2006〕55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台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台府办〔2006〕55号)

 

 

各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台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台山市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

 

  我市实施殡葬管理工作“十五”计划期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火化率达100%(除上、下川岛被列为省土葬改革试验区外),“三道两区”历史旧坟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殡葬设施建设有了很大发展,殡葬服务价格管理逐步规范,葬礼葬法改革稳步推进,节俭、文明、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初步形成。但是,全市殡葬工作仍存在个别地方认识不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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