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嘉峪关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嘉峪关市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实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 (二)一次死亡3—9人且重伤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30人受伤且重伤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四)一次造成20辆以上车辆连续相撞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的交通事故; (五)由于地震、山洪、塌方、泥石流、雷击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道路行驶车辆因发生意外造成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事故; (六)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等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在道路外发生伤亡人数较多的交通事故,相关部门接到报警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