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公共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嘉峪关市公共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嘉峪关市公共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迅速、稳妥地处理好公共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尽可能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文件要求,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有序、果断稳妥、减轻危害”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