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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事故隐患公示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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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许政办[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安全事故隐患公示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安全事故隐患公示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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