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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湖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枣政办发〔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8
【实施日期】 2006-05-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枣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区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开展了以加油站、液化气站、化工场所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顿,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由于少数单位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思想严重,散布在城乡、居民区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有的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消防设施陈旧破损,形同虚设,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经营场所甚至与居民厨房、宿舍连成一片,稍有不慎极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切实吸取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教训,消除安全隐患,市政府决定从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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