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05-2006年度科学技术成果奖励的决定 黄政〔2006〕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鼓励自主创新,经研究决定,对为我市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优异成绩的科技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根据《黄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评审,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和市科技局审核,市政府决定: 授予“方片芯片激光造型扩散形成隔离墙新工艺”等3项成果为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授予“头孢匹胺医药中间体研制开发D-α-(6-甲基-4-羟基烟酰胺)-P-羟基苯基乙酸”等4项成果为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授予“6A级白厂丝研制开发”等17项成果为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者学习,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顽强拼搏、勇攀高峰,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建设创新型黄山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