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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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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2006〕18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9
【实施日期】 2006-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为提高我省内河运输组织化程度,促进我省内河运输结构优化升级,解决我省内河个体运输中存在的安全运输得不到保障、市场竞争能力低和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等问题,决定加快推进我省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个体运输船舶实行公司化管理工作的认识
  实行内河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是继淘汰水泥船和挂桨机船工作后的又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
  (一)推进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 “努力使浙江省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最高的省份之一”要求的具体行动。我省内河运输与我省新农村建设息息相关,内河运输的船员大多数来自农民,运输的货种大多数是农村矿产产品。推进个体运输船舶公司化管理工作,是提高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措施之一。
  (二)推进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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