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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州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及行政收费项目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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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昌州政办发[2006]092号
【发布日期】
2006-05-19
【实施日期】
2006-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办事进大厅”工作,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昌吉州人民政府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及行政收费项目》印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做好政务服务及行政收费项目进大厅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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